一、申請作業受理期間自103年11月1日(星期六)起至103年11月30日(星期日)截止。
二、申請人請備妥申請計畫書1式6份送至輔導處特教組進行初審核章,由學校統一彙整後郵寄本市永和國小輔導處,以郵戳為憑,辦理審查作業。
三、相關表件可至新北市教育局網站電子公文區下載。